在关于集体主义土地制度的第一部分(第6集)中,我们讨论了1960年代初中国政府战略的转变以及对当地民众的影响。

1962-1980年的集体主义土地制度(第二部分)

几乎是家庭式的养殖

现在,家庭可以饲养牲口并拥有牲口的使用权,但它们仍然是工作团队的财产。由儿童和老人负责看管牲口群。

有的家庭养猪,而富裕的家庭则拥有母猪,并将小猪卖掉育肥。猪的饲料主要由大米、蔬菜和红薯组成。

另一方面,国家以极低的价格收回50%的肥猪。

工作报酬

国家农业规划制定生产标准,各省分配到各县。大年地区的分布情况如下:

国家:根据水稻收获年份的不同,征收1-10%不等的实物,并规定价格。该大队还将收成的一部分卖给国家。收成的4%被作为种子
理论上2%被预计收成不佳
其余的再分给生产队,其中约60%相当于每人每年150公斤左右的稻谷,14岁以下的人有较低的配给量(少30%至70%)。其余的40%按每人所得工作分数来分发。每年发放2至3次口粮。即每人每年约250公斤大米,估计要达到300公斤才能达到完全足够的饮食。

走向社会分化

新的农业组织正在逐步消除大年地区的社会不平等现象。然而,家庭创造的小本钱将逐渐重新形成经济差距。

对于没有大量劳动力的家庭(幼儿、老人)来说,要想获得足够的积分是比较困难的,虽然采摘和蔬菜种植改善了普通的情况,但并不是更多。

而那些在工作团队中能够获得责任岗位的人(如厨师、会计等)则不一样,他们可以获得更多的工作积分。这使得他们能够养猪……猪本身就会产生粪便……这还能让他们通过给稻田施肥来赚取积分!

瘤牛对水牛

由于劳动牲口是大队的财产,所以没有积分可言,水牛与瘤牛相比,产粪量更大,工作时间更长,但速度更慢(用水牛一天可以耙1亩,而用瘤牛则是0.7亩)。另一方面,瘤牛在喂养方面要求较低。

这就意味着,往往是有工作岗位的人能有机会给自己家里养水牛……

集体化初期的一些例子

在集体化初期,可以区分为三种类型的家庭。

处于积累阶段的家庭,拥有一头瘤牛和一头育肥猪的使用权,消费/活动比率小于1.4。在集体化过程中,这种类型的家庭很少会在谷底的稻田中耕作,但主要是在山坡和山顶。辅以冷杉和山茶种植园。
有工作岗位的家庭,拥有一头水牛和一头母猪的使用权,消费者/资产比率小于1.4; 在集体化过程中,谷底稻田的分布可达到60%。辅以冷杉和山茶种植园。
处于资本化阶段的家庭,拥有瘤牛的使用权,消费/资产比大于1.4。在集体化过程中,这类家庭在谷底会有20-30%的稻田,在坡地会有30-40%的稻田,在山顶会有30-50%的稻田。而没有冷杉或山茶种植园。

在第8集,我们将介绍1980年至1995年这一时期的情况。

我们关于糯米的文章是根据中国本土和国际数据,根据2009年两位农业工程学院的学生在大年实地考察几个月所做的研究,以及我们在贵州和广西地区的个人观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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